1. 對申論考試的基本情況了解不夠
很多考生對申論考試重視不夠,認為無非就是寫一篇作文,沒有復習的必要。因此,在進考場之前,基本沒有復習過,既沒有仔細地研讀考試大綱,也沒有購買相應的復習資料,更談不上動筆練習了,對申論考試的基本情況如性質、目的、題型、形式都不了解。這種情況下,很難取得理想的成績。
2. 沒有掌握正確的思維和解題方法
有的考生雖然進行了大量的復習,但是因為大方向有錯誤,導致思維和解題方法不當,尤其是站在政府立場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識不夠。另外,還存在不會讀資料或對資料讀得不精、不透,對資料總結、概括不準,對新出現的題型不能運用所學的知識隨機應變,對議論文、評論文、應用文格式掌握不夠,答題內容空洞,分析、論證、解決問題沒有說服力等問題。
3. 對社會熱點關注不夠
公務員考試《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》數量關系中數字推理題是給出一數列,但其中缺少一項,要求仔細觀察數列,找出其中的排列規(guī)律,然后從四個供選擇的選項中選出你認為最合適、合理的一項,來填補空缺項,使之符合原數列的排列規(guī)律。公務員考試中有個別地方及個別題還出現了圖形形式的數字推理題,我們也應當有所了解。總的來說,解答數字推理題有以下四大技巧:
(1)快速掃描已給出的幾個數字,仔細觀察和分析各數之間的關系,尤其是前三個數之間的關系,大膽提出假設,并迅速將這種假設延伸到下面的數,如果能得到驗證,即說明找出規(guī)律,問題即迎刃而解,如果假設被否定,立即改變思考角度,提出另外一種假設,直到找出規(guī)律為止。
(2)推導規(guī)律時,往往需要簡單計算,為節(jié)省時間,盡量用心算,少用筆算或不用筆算。
(3)空缺項在最后的,從前往后推;空缺項在最前的,從后往前推;空缺項在中間的,可以兩邊同時推導。
(4)若一時難以找出規(guī)律,可用常見的規(guī)律來“對號入座”加以驗證。常見規(guī)律為奇、偶數規(guī)律,等差,等比,二級等差,二級等比,遞推規(guī)律;冪次數,混合型規(guī)律等等。